linux中怎么使得让shell脚本在不同的linux系统上保持可执行权限?

在写shell脚本过程中,难免会有这样一个问题

在自己的linux系统上写了一个shell脚本,并且添加了可执行权限,然后移到另一个linux系统 上,这个可执行权限没了,还得重新添加可执行权限

linux中通过打包的形式使得让shell脚本在不同 的linux电脑上保持可执行权限,算是拥有永久可执行权限

例如

tar cf test.tar test.sh

然后将这个包移到另一个linux系统,重新解压,就ok

非常感谢xx群大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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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rong11417/article/details/8824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