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IS基本功| 图查属性、属性查图

01 属性数据概述

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操作对象是地理实体数据,包括地理实体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属性数据是与空间位置相关、反映事物某些特性的数据,如名称、类型、数量等,一般用数值、文字表示,也称作非空间数据。属性数据表现了空间实体以外的其他属性特征,是对空间数据的补充说明。

在QGIS中,属性数据可以用于:

  • 设置空间数据的样式,做出漂亮的地图。

例如,对比下面左右两幅地图,左边地图用相同的颜色、线型、线宽和注记绘制了等高线、河流、道路等,地图显得单调,难以区分其中的要素信息。右边地图根据属性不同,用灰色绘制等高线、蓝色绘制水系、橙色绘制道路,且根据道路等级设置不同的线宽,注记用黑色字体,极大提高了地图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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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地图标签,丰富地图内容。

地图标签(Label,也叫地图注记)是地图上的标注和各种文字说明,是地图的基本内容之一。QGIS没有专门的注记图层,而是通过样式设置直接读取属性数据或者构造表达式生成地图标签。

  • 空间数据查询和检索。

属性数据通常以表格的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使用表达式可以对表格进行查询和过滤,得到空间数据子集。例如,根据行政区划代码从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图层中选取某个省份的县界。

  • 属性数据是进行空间分析操作的必要输入。

有的空间分析操作需要使用特定的属性数据参与运算才能得到相对可靠的结果。比如路径分析,除了提供路网拓扑关系之外,道路等级、道路方向、收费信息等对分析结果将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属性信息的参与,仅仅根据路网空间关系进行路径分析,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不准确的。

02 空间数据属性表VS纯属性数据表

在QGIS中,根据是否具有空间对象,表格数据分为空间数据属性表(Spatial)和纯属性数据表(non-Spatial)。

空间数据属性表中的记录与空间对象一一对应,空间对象以图形的方式加载到地图窗口,属性数据以表格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

纯属性数据表没有空间对象,无法加载到地图窗口,通常包括文本文件和数据库中没有几何图形的表格。

在【图层】面板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两种数据的区别:纯属性数据表用图标表示,空间数据则用对应的数据类型图标表示,并在每个图层前提供复选框,控制图层在地图窗口的可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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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空间数据属性表为例进行相关功能的讲解,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对空间数据属性表的操作也适用于纯属性数据表。

03 打开属性数据表

在【图层】面板中右键点击图层名称,从弹出菜单选择【打开属性表】,或者选中图层后,点击【属性】工具栏上的【打开属性表】按钮,即可打开该图层对应的属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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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表是由行和列组成的二维表格,如果是空间数据属性表,则每行对应一个空间要素,每列对应空间数据的一个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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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表单视图VS表格视图

属性表窗口提供表单视图和表格视图两种数据陈列方式,默认使用表格视图,即用行和列呈现数据。通过点击右下角对应的视图,可以进行视图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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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视图分为左右两个区域,左边区域列出所有记录的要素标识,右边区域以表单的方式显示当前选中要素的属性字段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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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标识默认设置为要素的名称,一般为属性表的“NAME”字段。可以点击表达式设置要素标识。例如,输入下面表达式,可在要素标识中显示要素名称和对应的要素ID。

"NAME"  || ',' ||  to_string(  "f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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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式设置完成后,可以看到要素标识中增加了要素ID。再次点击上方表达式右侧下拉箭头,下拉菜单中增加了刚才输入的表达式。默认情况下,QGIS保留最后使用的10个表达式供快速选择,以达到重复利用表达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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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图查属性

GIS的基本功能是图查属性和属性查图,实现地图数据和属性数据的联动。

图查属性,即通过对图形的操作,如鼠标移动、悬停、点击或者选择操作,查询到其对应的属性信息。

最简单的图查属性方式是将【属性】工具栏的【显示地图提示】按钮设置为选中状态,将鼠标悬停到地图要素上,该要素标识信息将以气泡的方式显示出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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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地图提示】仅显示的属性数据中的要素标识,不能显示要素全部属性。使用【识别要素】功能,可以观察到空间数据的所有属性数据情况。
点击【属性】工具栏上的【识别要素】按钮,使其呈选中状态,点击地图上任意一个要素,弹出【识别结果】面板,显示该要素的所有属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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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属性查图

属性查图,即按照属性查询要素的空间位置。例如,在属性表窗口中,点击表格左侧的方块可使该记录处于选中状态,即变为蓝色,此时,地图窗口中对应的要素也变为选中状态,呈现为黄色。按住Ctrl键,可以选择任意多个记录。或者按住鼠标左键在左侧方块拖动,可以选中相邻的多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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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处于表单视图下,勾选记录前面的复选框,使复选框呈黄色,即可选中对应的记录。如果左下角的【将当前要素在地图上高亮显示】处于激活状态,那么点击属性表任意记录(注意不是勾选复选框),QGIS将用粉红色在地图窗口中闪烁该要素,效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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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属性窗口选中记录后,地图窗口中没有看到被选中的对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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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选中的记录地理范围不在当前地图窗口显示范围内,可以点击上方工具栏中的【平移地图到选中的行】按钮,将选中记录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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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到,当前比例尺下,被选中的要素无法完整显示在地图窗口中。点击工具栏【缩放地图到选中的行】按钮,将地图缩放到合适的比例尺,让选中的几何图形完整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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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在QGIS中,选中的几何图形将会用黄色渲染,因此在制作地图的过程中,建议不要将显示样式设置为黄色,以免与选中要素发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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