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A:在类中的位置不同
成员变量(属性,字段,域,全局变量):在类中方法外声明的变量。用于描述类的特征。
局部变量:在方法定义中或者方法声明上。
B:在内存中的位置不同
成员变量:在堆内存
局部变量:在栈内存
C:生命周期不同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消失而消失
局部变量:随着方法的调用而存在,随着方法的调用完毕而消失
D:初始化值不同
成员变量:有默认初始化值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初始化值,必须定义,赋值,然后才能使用。
注意事项:局部变量名称可以和成员变量名称一样,在方法中使用的时候,采用的是就近原则。
2. new关键字:在堆中开辟空间,创建类的实例(对象)
3. 类的对象各自有自己的成员变量。
4. 成员方法(函数):用于描述类的行为(动作)。
i. 基本格式:
访问权限 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代码;
}
ii. 当方法不需要返回类型时,使用void关键字表示。
iii. return关键字:
1. 结束方法。
2. 返回数据。
5. 方法的重载
i. 同一个类中,出现名字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个数不同,顺序不同,类型不同)的现象。
ii. 方法的重载与返回类型,访问权限无关。
Override:方法重写
Overload:方法重载
6. 形参与实参
i. 形参为基本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值,形参改变,实参不变。
ii. 形参为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引用,通常形参改变,实参也发生改变。
7. 可变长参数:JDK1.5开始出现。
i. 只能用于形参。
ii. 格式:数据类型… 参数名
iii. 可变长参数的本质:一维数组
iv. 如果方法有多个参数,可变长参数必须出现在最后。
8. 构造方法(构造器,构造函数)
i. 构造方法的功能(作用):为类的成员变量初始化。
ii. 构造方法的特征:
1. 构造方法的名字与类名相同(普通方法的名字也可以与类名相同)。
2.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类型,没有具体的返回值,不能使用void关键字。
iii. 类一定有构造方法。
iv. 把构造方法私有,外界就不能创建对象了
public class Function {
private Function(){}
}
v. 当没有在类中显式的写构造方法时,JVM会自动为类添加默认的无参构造方法。
默认构造方法:
访问权限与类相同 构造方法名(){
}
当在类中显式的写了构造方法后,JVM不再为类添加默认的构造方法。
vi. 通常,构造方法只能在new关键字后面调用。即构造方法在创建对象时被调用
vii. 构造方法可以重载。
viii.
9. 包(package)
i. 包的本质就是文件夹。
ii. 包的作用:
1. 解决类的重名问题。
2. 管理类。
iii. 当类位于某个包中时,类的首行必须为package语句(注释除外)。
iv. 当使用其它包中的类时,需要使用import语句导入类(导包)。
v. java.lang包中的内容,JVM自动导入。
vi. eclipse中直接创建在src(default package)下的类无法使用import语句导入。
vii. JAVA命名规范:包名均为小写。oracle.jdbc.driver.OracleDriver
10. 创建对象做了哪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