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_类与对象01_类中的成员

1.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A:在类中的位置不同

    成员变量(属性,字段,域,全局变量):在类中方法外声明的变量。用于描述类的特征

    局部变量:在方法定义中或者方法声明上。

  B:在内存中的位置不同

    成员变量:在堆内存

    局部变量:在栈内存

  C:生命周期不同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消失而消失

    局部变量:随着方法的调用而存在,随着方法的调用完毕而消失

  D:初始化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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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变量:有默认初始化值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初始化值,必须定义,赋值,然后才能使用。

  注意事项:局部变量名称可以和成员变量名称一样,在方法中使用的时候,采用的是就近原则。

2.    new关键字:在堆中开辟空间,创建类的实例(对象)

3.    类的对象各自有自己的成员变量。

  

4.    成员方法(函数):用于描述类的行为(动作)。

  i.    基本格式:

    访问权限 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代码;

    }

  ii.    当方法不需要返回类型时,使用void关键字表示。

  iii.    return关键字:

    1.    结束方法。

    2.    返回数据。

5.    方法的重载

  i.    同一个类中,出现名字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个数不同,顺序不同,类型不同)的现象。

  ii.    方法的重载与返回类型,访问权限无关。

  Override:方法重写

  Overload:方法重载

6.    形参与实参

  i.    形参为基本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值,形参改变,实参不变

  ii.    形参为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引用,通常形参改变,实参也发生改变

7.    可变长参数:JDK1.5开始出现。

  i.    只能用于形参。

  ii.    格式:数据类型… 参数名

  iii.    可变长参数的本质:一维数组

  iv.    如果方法有多个参数,可变长参数必须出现在最后。

8.    构造方法(构造器,构造函数)

  i.    构造方法的功能(作用):为类的成员变量初始化

  ii.    构造方法的特征:

    1.    构造方法的名字与类名相同(普通方法的名字也可以与类名相同)。

    2.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类型,没有具体的返回值不能使用void关键字

  iii.    类一定有构造方法

  iv.    把构造方法私有,外界就不能创建对象了

      public class Function {

        private Function(){}

      }

  v.    当没有在类中显式的写构造方法时,JVM会自动为类添加默认的无参构造方法

      默认构造方法:

        访问权限与类相同 构造方法名(){

      }

    当在类中显式的写了构造方法后,JVM不再为类添加默认的构造方法。

  vi.    通常,构造方法只能在new关键字后面调用。即构造方法在创建对象时被调用

  vii.    构造方法可以重载

  viii.    

  

9.    包(package)

  i.    包的本质就是文件夹。

  ii.    包的作用:

    1.    解决类的重名问题。

    2.    管理类。

  iii.    当类位于某个包中时,类的首行必须为package语句(注释除外)。

  iv.    当使用其它包中的类时,需要使用import语句导入类(导包)。

  v.    java.lang包中的内容,JVM自动导入。

  vi.    eclipse中直接创建在src(default package)下的类无法使用import语句导入。

  vii.    JAVA命名规范:包名均为小写。oracle.jdbc.driver.OracleDriver

10.    创建对象做了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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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zhaolanqi/p/9234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