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零)------开端

介绍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代表了最佳的实践,通常被有经验的面向对象的软件开发人员所采用,是一套被反复使用的、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

原则

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类型

创建型

创建对象的同时隐藏创建逻辑的方式,而不是使用new关键字直接实例化对象。包括:工厂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和原型模式。

结构型

这些设计模式关注类和对象的组合,继承的概念被用来组合接口和定义组合对象获得新功能的方式。包括: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过滤器模式、组合模式、装饰器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和代理模式。

行为型

这些设计模式特别关注对象之间的通信。包括: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解释器模式、迭代器模式、中介者模式、备忘录模式、观察者模式、状态模式、空对象模式、策略模式、末班模式和访问者模式。

原则

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里氏兑换原则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被复用,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依赖倒转原则

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具体。

接口隔离原则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一个实体应当尽量最少地与其他实体之间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独立。

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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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keysilence1/article/details/7922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