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类在使用之前要经过类加载\类验证\类准备\类解析\类初始化等几个阶段
*static:静态修饰符
1.修饰成员变量
(1)修饰的成员变量,不属于对象的数据结构
(2)静态变量属于类的,通常使用类名去调用
(3)静态变量与类的信息一起存储在方法区内
只存在一份,是对象的公共资源
(4)静态成员变量在类加载之前初始化
2.修饰方法
(1)通常的方法都是与具体对象有关系,即对象的方法(行为)
(2)如果是static方法,则与对象毫无关系,是类的方法,通常用类名去调用
常常与参数有关系.
###:静态成员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
这是因为,对于非静态的方法和变量,需要先创建类的实例对象后才可使用
而静态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创建任何对象.
(3)static方法内无法使用this关键字.
因为静态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创建任何实例对象
当静态方法被调用时,this所引用的对象根本就没有产生
(4)static方法内也无法使用super关键字.
(5)static方法作用:一般都用于设计成"工具方法"和"工厂方法"
如: Arrays.sort(数组名);
Math.random(参);
Math.sqrt(参);
Math.abs(参);
Math.sin(参);
main(String[] args)方法:
--由于java虚拟机需要调用类的main()方法
所以该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是public
又因为java虚拟机在执行main()方法时不必创建对象
所以该方法必须是static的
该方法接收一个String类型的数组参数
该数组中保存执行java命令时传递给所运行的类的参数
*静态初始化块(类初始化块):
static修饰代码块
static{
代码逻辑
}
--静态块存储在方法区中,只加载一次,与对象无关
执行时机为类初始化阶段,可以理解为在实例化之前
--作用:通常用于加载程序中所需要的静态资源,如:图片/音频/视频
*非静态初始化块:
{
}
运行时机:在实例化之前执行,每次实例化之前都会执行一次(静态代码块之后执行)
无法通过类,对象来调用非静态代码块
只在创建java对象时隐式执行(在执行构造器之前执行)
###:非静态代码块与静态代码块,成员变量,方法都是类的成员
*常量:
一般都是一些特殊值.
一般都是用成员变量,修饰词为public\static\final
声明时必须初始化
命名规则: 字母全都大写
如: Math.PI
*设计模式之单例模式:
需求:在程序中,我们想要获取某一个类的唯一对象
我们称之为类的单例
Singleton:
(1)提供一个私有的静态的本类型的成员变量
(2)构造器私有化
(3)提供公有静态的方法获取本类中创建的实例
--饿汉模式: 加载期间就赋值
public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instance = new Singleton();
private Singleton(){}
public static Singleton getInstance(){
return instance;
}
}
--懒汉模式:调用方法时才创建对象
public class Singleton{
private static Singleton instance;
private Singleton(){}
public static Singleton getInstance(){
if(instance==null){
instance = new Singleton();
}
return instance;
}
}
*抽象类(abstract):
因为继承的关系,子类功能可以越来越具体, 相对来说,父类可以更加一般化,通用化
因为父类封装了子类的通用行为, 所以在定义时,我们可以定义方法的逻辑
有的时候,在父类中无法完成子类的功能需求, 此时,不如不写即不写方法体,代码简单化
但是,此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
那么,此类型也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即抽象类
1.抽象方法与抽象类
1)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不需要写方法体,但是得用;结尾
2)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使用abstract声明(修饰)
2.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1)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没有意义
2)抽象类可以提供构造器
3)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4)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修饰同一个类型
3.继承抽象类
1)若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那么这个类必须重写(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2)若一个类没有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用abstract修饰
4.抽象类的意义
1)给不同的子类定义一个父类
2)抽象类可以封装子类的共同特征与共同行为
3)虽然,子类可能有不同的实现逻辑,但是方法的定义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