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面对对象
java类的定义
类,分为静态与动态两部分:
静态部分:就是不会“动”的部分,被称为属性。
动态部分:即“所具备的行为”,记为行为。
将属性和行为进行封装以描述一类对象。
由此可见:类实质上就是封装对象属性和行为的载体。即:有相同的属性和行为的一类对象被称为类。
例子
//用class关键字定义一个类
class Person{
//成员变量定义
private int = id ;
private int age = 20;
//方法定义
public int getAge () {return age;)}
public void getAge (int i ) { age = i ; }
public int getId() {return id ;}
}
抽象类:(给出一个方法的标准,而不给出实现的具体流程)
1: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2:多态类中,父类通常被定义为抽象类。
3:继承抽象类,利用接口重组其中的方法。
成员变量(对应对象的属性)
注:成员变量即对象的属性,而类中对象的行为是使用方法的形式定义的。
1: 成员变量可以是java语言中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2: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为整个类体。
3:再定义成员变量是可以对其初始化, 如果不对其初始化,java使用默认的对其初始化。
表
byte 0;
short 0;
int 0;
long 0L;
char ‘\U0000’;**Unicode中的(0000所代表的)**
float 0.0F;
double 0.0D;
boolean false;
所有其他的引用类型 null;
java面对对象基本概念—引用
1:java语言中除基本类型之外的变量类型都称之为引用类型。
2:java中的对象是通过引用对其操作的。
3:引用类型占两块儿内存。
关于(new)
1:类是静态的概念,位于代码区。
2:对象是new出来的,位于堆内存,类的每个成员变量在不同的对象中都有不同的值(除了静态变量)而方法只有一份,执行的时候才占用内存。
权限修饰符
三种:
(private) (public) (protected)
关系:
本类。 同包其他类或子类。 其他包的类或子类
private 可见 可见 可见
protected 不可见 可见 可见
public 不可见 不可见 可见
注:
1:当声明类不使用这三种修饰符,则这个类预设为包存取范围,即只有一个包的类可以调用这个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2:类的权限设定会约束类成员的权限设定。
对象的创建与使用
1:必须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
2:使用对象(引用).成员变量或者引用对象的成员变量。
3:使用对象(引用).方法(参数列表)来调用对象的方法。
4:同一类的每个对象有不同的成员变量储存空间。
5:同一类的每个对象共享该类的方法。
预定俗称命名规则
1: 类名首字母大写。
2:变量名和方法名的首字母小写。
3:驼峰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