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对象模型-虚拟析构函数

看《inside the c++ object model》第二章,汇总一下一些知识点

( 转自:http://www.cppblog.com/aaxron/archive/2010/12/23/137293.html)

作为通常原则,如果一个类定义了虚函数,那么它的析构函数就应该定义成虚函数。因为定义了虚函数则意味着这个类会被继承,并且会通过基类的指针指向子类,从而得到多态。因此,基类的析构函数是否为虚函数将决定子类的对象是否被析构。

很多时候只能获得基类的指针,但是并不知道它实际上是哪一个类,这时候删除基类指针的时候,析构函数就很有用了,如以下代码:

 
  1. #include <iostream>

  2. using namespace std;

  3. struct A

  4. {

  5. A(){cout << "A::()"<<endl;}

  6. virtual ~A() {cout<<"~A()\n";}

  7. };

  8.  
  9. struct B: public A

  10. {

  11. B(){cout << "B::()"<<endl;}

  12. ~B() {cout<<"~B()\n";}

  13. };

  14.  
  15. int main()

  16. {

  17. A* p = new B;

  18. delete p;

  19. //B b;

  20. return 0;

  21. }


如果A的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那么输出的就是~A();

如果A的析构函数是virtual,那么删除p的时候,实际上是调用B的析构函数,因此会首先调用b的析构函数,然后再调用A的析构函数,输出的结果是:

~B();

~A();

类如果会被派生,一般都会采用析构函数,不是防止内存泄露,而是为了正确的析构。如果是个封闭类,那么就不要定义virtual,因此虚函数的代价比较大。

不用virtual的几种情况:

1.作为非公共基类。仅作为private base class不需要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2.不作为接口使用的基类、

3.如果你可以保证这个类不被public继承(private/protected继承的话,在非friend函数/类中就无法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了) 

4.如果它的所有派生类(包括派生类的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都是trivial的(这里的trivial指的是在程序员的层次什么事也不做) 

5. 如果不需要用基类的指针指向派生类的对象

在这五种情况下,不把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都是可以的,何况效率会高一些——但前提是你得保证前提的成立——不过这些保证常常是很难100%。谁能保证别人在派生你的类的时候,析构函数是trivial的,或者别人不用你提供的基类的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这些常常是很难得到保证的。  

声明基类的析构函数为virtual并非总是为了防止memory   leak   另外这也只是作为一般的原则(基类中有虚函数则把其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如果你的析构函数什么事也不作,从效果上来说,不声明为virtual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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