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以及类中变量和方法的加载顺序(参考加载机制)

什么时候类加载 

第一次需要使用类信息时加载。 

类加载的原则:延迟加载,能不加载就不加载。

触发类加载的几种情况: 

(1)、调用静态成员时,会加载静态成员真正所在的类及其父类。 

通过子类调用父类的静态成员时,只会加载父类而不会加载子类。 

(2)、第一次 new 对象的时候 加载(第二次再 new 同一个类时,不需再加载)。 

(3)、加载子类会先加载父类。(覆盖父类方法时所抛出的异常不能超过父类定义的范围) 

注:如果静态属性有 final 修饰时,则不会加载,当成常量使用。 

例: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 =123; 

但是如果上面的等式右值改成表达式(且该表达式在编译时不能确定其值)时则会加载类。 

例: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 = math.PI 

如果访问的是类的公开静态常量,那么如果编译器在编译的时候能确定这个常量的值,就不会被加载; 

如果编译时不能确定其值的话,则运行时加载

类加载的顺序: 

1.加载静态成员/代码块: 

先递归地加载父类的静态成员/代码块(Object的最先);再依次加载到本类的静态成员。 

同一个类里的静态成员/代码块,按写代码的顺序加载。 

如果其间调用静态方法,则调用时会先运行静态方法,再继续加载。同一个类里调用静态方法时,可以不理会写代码的顺序。 

调用父类的静态成员,可以像调用自己的一样;但调用其子类的静态成员,必须使用“子类名.成员名”来调用。 

2.加载非静态成员/代码块:(实例块在创建对象时才会被加载。而静态成员在不创建对象时可以加载) 

先递归地加载父类的非静态成员/代码块(Object的最先);再依次加载到本类的非静态成员。 

同一个类里的非静态成员/代码块,按写代码的顺序加载。同一个类里调用方法时,可以不理会写代码的顺序。 

但调用属性时,必须注意加载顺序。一般编译不通过,如果能在加载前调用,值为默认初始值(如:null 或者 0)。 

调用父类的非静态成员(private 除外),也可以像调用自己的一样。 

3.调用构造方法: 

先递归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Object的最先)也就是上溯下行;默认调用父类空参的,也可在第一行写明调用父类某个带参的。 

再依次到本类的构造方法;构造方法内,也可在第一行写明调用某个本类其它的构造方法。 

注意:如果加载时遇到 override 的成员,可看作是所需创建的类型赋值给当前类型。 

其调用按多态用法:只有非静态方法有多态;而静态方法、静态属性、非静态属性都没有多态。 

假设子类override父类的所有成员,包括静态成员、非静态属性和非静态方法。 

由于构造子类时会先构造父类;而构造父类时,其所用的静态成员和非静态属性是父类的,但非静态方法却是子类的; 

由于构造父类时,子类并未加载;如果此时所调用的非静态方法里有成员,则这个成员是子类的,且非静态属性是默认初始值的。

java程序在执行过程中,类,对象以及它们成员加载、初始化的顺序如下: 

1、首先加载要创建对象的类及其直接与间接父类。 2、在类被加载的同时会将静态成员进行加载,主要包括静态成员变量的初始化,静态语句块的执行,在加载时按代码的先后顺序进行。 3、需要的类加载完成后,开始创建对象,首先会加载非静态的成员,主要包括非静态成员变量的初始化,非静态语句块的执行,在加载时按代码的先后顺序进行。 4、最后执行构造器,构造器执行完毕,对象生成。

也就是说,只有当所有的类成员初始化完之后,才会调用类的构造函数创建对象。

顺序!!!:父类静态变量,父类静态代码块,子类静态变量,子类静态代码块,父类非静态变量,父类非静态代码块,父类构造函数,子类非静态变量,子类非静态代码块,子类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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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原文:https://blog.csdn.net/sullivan_jia/article/details/8184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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