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提到的“先发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跟最近看的The 22 Immutable Laws of Marketing的第一条The law of leadership相类似。这条原则说的是公司一定要定位第一,找到某类市场的第一位,而非当第二、第三。因为我们通常只记住第一,而不会记得他的追随者们。如果第一被抢了,你要找出更小的市场来作个“first”。
显然这篇说的是除了第一,你还可以选择第二。按22条来解释,Google显然是搜索高准确率的第一而蓬勃发展起来的。
first-mover advantage:
- 好处:没竞争对手,有可能成为领军者
- 坏处:可能当实验品。如果市场静态以及科技创新有限度 ,失败的风险低;否则高
我想记下的一个词是edge:
我想记下的一本书是 Positioning:
以下是我的手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