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java:1.8
前言
这次依旧是在研究单例模式的其他写法时,对内部类的写法产生了好奇;
①为什么要把内部类声明为静态的;即用static
修饰?
②为什么静态类里面获取单例对象要用final修饰
;
③使用内部类.内部类的变量
这种方式时,为什么内部类也得声明为静态的。
代码
我们先来看看代码:
public class SingleTest2 {
private SingleTest2() {}
private static class Sing{
public static final SingleTest2 single = new SingleTest2();
}
/**
* 内部实现类
* @return
* 2019年3月8日
*/
public static SingleTest2 getSingle() {
return Sing.single;
}
}
既然要使用内部类来实现单例,那么你肯定不能写成如下形式:
public static SingleTest2 getSingle() {
return new SingleTest2().new Sing().single;
}
所以你只能用内部类名.变量
的方式去获取。
那么这样,我们就必须把single
变量在内部类里面声明为静态
,然后我们写成如下代码:
(会编译报错:)
private class Sing{
public static final SingleTest2 single = new SingleTest2();
}
但是这样呢,上面代码会编译报错:
The field sin cannot be declared static in a non-static inner type, unless initialized with a constant expression
译文就是:
字段
single
在非静态内部类中不能声明为static
,除非用常量来初始化,即final
。
我们需要使用内部类名.变量
的方式获取单例;根据上面报错信息,既然不让在非静态
内部类使用,那就把内部类声明成静态
。
这样就OK了。
final
在内部类里的变量前,加不加final
都是没问题。加了只是在别说使用时,不能在对其进行赋值修改。
不加也没有关系。
为什么内部类也得声明为静态的
这个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为什么“非静态的内部类中的成员不能定义成静态的?
下面是我个人的理解:
这是因为内部类的实例化,依赖于外部类的实例化,如果将非静态的内部类中的成员定义为静态的,那么该成员就是类级别的作用域(
不需要实例化就能使用
),而非静态内部类
是对象实例的作用域,这显然会造成作用域混乱。因此非静态内部类的成员变量及方法不能声明为静态的。
总结
Java
基础知识,慢慢的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
再简单的问题,多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做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