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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虽然有部分国家政府认可比特币具有货币属性,但大多数政府不认可比特币是货币,而是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各国政府对比特币的主要观点有:
①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与黄金原油小麦的归类一样。(凤凰财经《比特币被正式归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监管》)
②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机构介入比特币,但同时认为:
“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③ 美国纽约金融管理局(NYDFS)颁布BitLicense(比特币许可证),对开展比特币金融交易的企业实行监管。(网易新闻《纽约推出BitLicense比特币执照最终版本》)
④ 《人民日报》在《电子货币监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达了类似的监管观点:
“虽然诸多虚拟货币都没有距离真正的货币属性更近,但在相对稳健的发展路径上, 通过对以支付清算为核心的货币功能发掘,却有助于探索真正的电子货币创新。不过,创新的脚步后面要有紧跟而来的监管。”
⑤ 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终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腾讯新闻《欧洲法院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币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种政府认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资品,甚至货币。
作者:江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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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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