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语言中的命名规范有哪些?

  1. 基本原则:Python 语言的标识符必须以字母、下划线 _ 开头,不能以数字打头,后面可以跟任意数目的字母、数字和下划线 _ 。此处的字母并不局限于 26 个英文字母,可以包含中文字符、日文字符等。

  2. 禁忌:Python 还包含一系列关键字和内置函数,不能使用它们作为变量名,防止发生冲突。
    常用命名规则:
    项目名:首字母大写、其余单词小写,多单词组合则用下划线分割。还可以用驼峰体。
    包名、模块名:全用小写字母
    类名: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多单词采用驼峰体
    方法:小写单词
    函数:若函数的参数名与保留关键字冲突,则在参数后加一个下划线,比拼音好太多,比如爬虫的class_ = “info”。
    全局变量:采用全大写,多单词用下划线分割

  3. 注意

    1. 不论是类成员变量还是全局变量,均不使用 m 或 g 前缀。
    2. 私有类成员使用单一下划线前缀标识,多定义公开成员,少定义私有成员。
    3. 变量名不应带有类型信息,因为Python是动态类型语言。如 iValue、names_list、dict_obj 等都是不好的命名。
    4. 开头,结尾,一般为python的自有变量,不要以这种方式命名
    5. 以双下划线__开头,是私有实例变量(外部不能直接访问),依照情况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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