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黑格尔简介
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1831年11月14日卒于柏林。1788年10月黑格尔到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1801年来到了当时德国哲学和文学的中心耶拿,开始了他一生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阶段。1805年获得副教授职。1816年黑格尔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开始享有盛誉。1818年普鲁士国王任命黑格尔为柏林大学教授。1822年,黑格尔被任命为大学评议会委员。1829年10月黑格尔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1831年黑格尔被授予三级红鹰勋章,同年夏他的《论英国改革法案》一文发表,因普鲁士国王下令中止,文章只发表了前半部分。主要著作包括《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3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等。
黑格尔主要思想
黑格尔青年时代恰逢法国大革命,J.卢梭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极大影响,他被法国革命崇尚的自由精神深深打动。他反对封建专制和民族分裂,渴望德国在政治上实现统一,把德意志民族的复兴与资产阶级革命联系起来,并把立宪政治制度视之为理想的国家制度。1815年拿破仑战争的失败、欧洲封建势力的复辟,使他的政治态度发生变化,放弃了激进的政治主张,开始赞颂现存的普鲁士王国,主张以此为基础而建立君主立宪制政体。黑格尔晚年对普鲁士王国表现出忠顺态度,但对法国革命始终持有好评,对德国保守派──历史法学派持反对态度。
黑格尔的国家观继承和发展了I.康德、J.G.费希特以来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他用哲学的思辨揭示国家的本质,反对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论从国家的外部特征解释国家的本质,认为国家不是契约的任意产物。
他的国家概念指的不是现存的国家制度,而是精神的国家理念。他认为现实的国家只是国家理念的表现。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黑格尔用唯心主义的观点对国家与社会进行了区分,认为市民社会是“外在的国家”,是主观意志、个人利益的结合形式。国家以它至高无上的意志、伦理精神把整个民族凝聚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国家先于并高于家庭、市民社会,是它们存在的前提,是决定的力量,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形式。它是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统一。个人只是国家的一些环节,生活在国家中,才能获得个人的人格、自由和价值。黑格尔对德国古典哲学中整体国家观的倾向给予充分发挥,表明了他对古希腊以伦理和整体为特征的城邦国家观的崇尚。
在国家制度方面,黑格尔认为世袭君主制是国家制度的顶峰,王权是普遍利益的最高代表,国王拥有最后的主观决断权。但他主张限制王权,认为三权只是政治国家统一意志的象征,只能依法签署议会通过的决议。
他对行政权的论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指出行政权是执政权,应当掌握在为社会服务、与普遍利益相一致的等级手中。他反对封建的官职世袭制度,主张任用官吏应以才智为标准并向一切市民开放。他强调国家制度的整体性和有机性,反对机械的分权理论。
黑格尔渴望德意志统一和复兴是与其民族主义思想结合在一起的,他提出国家、民族要独立自主,论证了战争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并把日耳曼民族视为优等民族“世界精神”的完美体现。

黑格尔金句:
1、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没有从历史中吸取到任何教训。
2、一个志在有大成就的人,他必须如歌德所说,知道限制自己。反之,什么事都想做的人,其实什么事都不能做,而终归于失败。
3、人们往往把任性也叫做自由,但是任性只是非理性的自由,人性的选择和自决都不是出于意志的理性,而是出于偶然的动机以及这种动机对感性外在世界的依赖。
4、无知者是最不自由的,因为他要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黑暗的世界。
5、只有那些躺在坑里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
6、世上大概有两种人,“一种人毕生致力于拥有,另一种人毕生致力于有所作为。”一心渴望拥有,一旦没有达到目的,就会失落、痛苦和绝望。心无旁鹜,专心于事业的追求,就会忘掉许多烦恼,找到许多努力过程中的快乐。默默耕耘的人其实是最智慧的人。
麻木而冷漠的民众,是专制政体最稳固的群众基础。
7、如果你生活是一种无法抗拒的、无法改变的痛苦里,那么这种痛苦将是你的幸福!给自己一个希望和勇气,大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慷慨的说句“大不了就是一死”!
8、一个过于强调感恩的文化是不可能孕育出民主的,因为无法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平等的关系。
9、只折磨自己是单相思,只折磨别人是虐待狂,既折磨别人更折磨自己是爱情。
10、当人类欢呼对自然的胜利之时,也就是自然对人类惩罚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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