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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数、整数、有理数、实数、无理数
自然数:数学研究的基本对象之一.人类在实践中用以表示事物个数或给事物编序的数目,即1,2,3,4,...,称为自然数,也称正整数.它是从1开始逐次加1而得到的.
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程为有理数.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表为m/n的形式,其中m是整数,n是正整数.由于整数可以用分数表示,分数又可以化成小数或无限循环小数,因此有时也称有理数为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有理数对四则运算自封,即对有理作四则(+、-、x ÷)运算,只能产生有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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