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 读《家》中一段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康德  

  《家》写有这样一个片段,大致写的是克定承诺给孩子们找来龙灯,待玩龙灯的人来时已是下午。由克定带起了头,孩子们向龙扔花炮。起初玩龙灯的人为显示自己的强壮勇敢并不在意,后来花炮烧的更近,于是龙便分成九段,四处奔逃。奈何人们依旧不依不饶地拿花炮在后追赶,直到花炮放完才作罢。

  快乐的来源是什么?我认为是痛苦。只是快乐有精神与物质两种,痛苦亦是如此。这件事在琴看来,只是一场交易。克定等人得到了满足,而玩龙灯的人得到了赏钱,各取所需而已。克定在物质上付出了代价,享受到了他所谓精神上的“愉悦”或是“快乐”;而玩龙灯者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自己的“尊严”满足克定等人,以获得物质上的满足,即克定的赏钱。人世间,不论卑微还是显赫,总要在享受快乐的同时付出代价——农民只有经历了春耕夏耘的辛劳,方能享受秋收的满足;为帝王者虽位高权重,却也不可避免的成为高高在上的孤家寡人;有人物质生活奢华,却依旧不能填补精神的空虚,只能依靠某些方式,以获得精神上所谓的刺激(譬如某东刘某某)。

  然而快乐是否能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并不能断言。虽然觉慧认为一个人决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但痛苦的定义却是主观的——一个人对于社会的付出对于是否算得上是痛苦?我们享受着别人付出的成果又算不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我想答案是否定的,痛苦与付出的界限取决于社会的道德准则,而道德准则是随着社会不断变化的。由此来看,二人的分歧便成了觉慧所代表的新思潮与旧思想间的差异。而作为现代人,具体到这件事上,本人还是更偏向觉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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